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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第3期 肖燕雄时间:2019-12-24 肖燕雄,1965年6月生,湖南新宁人,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传媒法制与伦理、中国新闻制度、抗战舆论动员、新闻教育与学术史、文艺美学。 1986年毕业于邵阳师专中文科,同年7月进入一家大型国营企业,从事电大新闻班的专业课程辅导及管理工作。1991年在湖南师范大学获文学学士学位,同年考上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1994年获北京大学文艺学专业硕士学位,同年7月被分配至湖南师范大学中文系新闻学专业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1996年上半年赴复旦大学新闻系进修新闻事业经营管理、新闻采访等课程。1997年6月,成为湖南师大新闻学教研室在国内新闻传播学重要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的第一人。1997年被确定为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2001年5月,任新闻与传播学院新闻系主任。2003年获湖南师范大学首届“三育人”先进个人称号。2005年8月晋升为教授职称,同时任教学副院长。2006年7月获中国传媒大学新闻学专业博士学位,是湖南省内高校第一位获得新闻传播学博士学位者。2007年入选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2009年3月参加由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中央党校等五部委组办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训班学习。2009年获湖南师大第二届“十佳青年教工”荣誉称号。2016年入选湖南师范大学“世承人才计划”。 现为中国新闻学传播学论坛组委会成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新闻学与传播学专业委员会理事,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立项、结项通讯评审专家,湖南省社科规划课题、湖南省新闻奖、湖南省高校系列及新闻系列高级职称评委,湖南省委宣传部新闻阅评员,湖南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兼教学委员会委员;曾为全国新闻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学科组重大项目评审专家,《中国大百科全书·新闻学卷》编委、子栏目副主编。曾是湖南师大戏剧与影视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创办人和带头人,新闻传播学各级学位点的创办者之一,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传媒管理与经营方向带头人,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生导师。现为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学术硕士点负责人,湖南省资助建设专业新闻学专业负责人,湖南省现代传媒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负责人,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新闻学专业博士生导师。 出版著作《新闻传播制度研究》《中国传媒法制的变革空间》《大众传媒新闻绩效考核与评价制度研究》《中国传媒法制变革路径与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等7部。独立编著教材《新闻评论学基础》,主编或副主编教材、教学参考书《传播法》《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经典论著解读及阐释》《传播学基础》《大学生读书引导读本》等12部。在《新闻与传播研究》《国际新闻界》《现代传播》《二十一世纪》(香港)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其中C刊论文近40篇),多篇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转载。发表文学作品和新闻作品十余篇。曾获北京大学研究生光华奖1次,全国性学术论文奖2次,获省级新闻作品奖、文学作品奖各1次,获湖南省高等教育学会学术论文一等奖1次,获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次(排名第四)、二等奖1次(排名第一),校级教学优秀成果奖4次,其中一等奖2次(1次排名第一,1 次排名第四),二、三等奖各1次(分别排名第一、第三)。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子课题1项,主持省部级科研、教改项目8项。指导学生获省级挑战杯二等奖1次,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2项。 先后承担过新闻评论、新闻事业经营管理、马列新闻论著选读、传播学、西方文化理论、新闻学概论、大众传播法、传媒与法律、新闻传播业务专题、艺术理论专题、读书活动与读书报告、新闻学专业导论等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的教学任务。曾主持校级教学团队“媒介管理与经营教学团队”,主持校级研究生精品课程《传媒与法律》、本科生精品课程《新闻学概论》。自2002年以来,共指导硕士研究生109人,博士研究生4人(含在读),其中多人获省、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