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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鑫苡|网络传播乱象及治理途径研究

网络传播乱象及治理途径研究

曹鑫苡

湖北文理学院

摘 要:当前,互联网已经成为人类活动的重要空间,但是,互联网平台在拓展信息发布渠道、满足公众不同需求的同时,也滋生了一些传播乱象。本文通过剖析网络传播乱象及存在原因,从政府、平台、主流媒体、公众四个角度提出治理对策,旨在有效解决网络传播乱象、净化网络生态。

关键词:网络空间;传播乱象;网络空间治理

一、引 言

如今,信息技术迅速发展,网络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网络上的信息鱼龙混杂、良莠不齐,其中反转新闻、网络暴力、流言蜚语、“饭圈”乱象等现象层出不穷。这些网络传播乱象已经对社会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如何治理,成为全社会迫切需要思考的问题。在信息安全面临严峻挑战的情况下,政府、企业组织和个人应共同参与网络空间治理,维护网络空间安全和秩序稳定,打造风清气正的互联网生态。

二、网络传播乱象之表现

(一)违背事实:罔顾真实性原则

事实第一性,新闻第二性,事实是新闻的本源。新闻报道应力求还原客观事实,给受众呈现事件本来的面貌。但是,社交网络使得新闻生产的主体更加多元化,社会公众开始参与到新闻内容的生产过程中,造成了新闻传播主体的泛化和非专业化。当一个新闻事件发生时,由于具有突发性和不确定性,身处现场的目击者或亲历者等不及审慎的判断和理性的加工便进行传播,并且互联网环境下的信息传播具有实时性,这些客观因素的存在为全面掌握新闻事实带来困难。自媒体的出现打破了传统媒体的线性传播格局,每个人都可以成为舆论表达主体和舆论引导主体,同时,部分自媒体出于抢占新闻“第一落点”、获取利益等种种原因,一味抢快抢先,未进行严谨和全面的查证就进行报道,最终导致虚假报道出现,更有甚者捏造虚假新闻,不顾新闻真实性原则,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二)新闻侵权:侵犯公民合法权利

恰如鲍德里亚在《消费社会》中所言,经济利润最大化,导致隐私成为产品销售的符号。新闻媒体在报道社会事件时,应尊重公民合法权益,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报道。但在互联网时代,眼球经济盛行,部分自媒体为了迎合公众窥私、猎奇心理,通过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来谋取自身利益。此外,社交媒体的出现以及算法推荐机制的应用,促使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逐渐合并,很多私人事件被拿到公共领域讨论。同时,互联网的匿名机制也为“发言者”提供了“保护面具”,这使得网络空间道德伦理的约束力降低。私人事件一旦被推上围观区域,便会受到集体凝视,私人的言行举止会受到网民的注意和讨论,部分非理性网民会随意发表攻击性言论,这种行为直接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他们造成严重的心理和社交伤害。在此环境下,学者福柯所言的全景监狱早已变成了共景监狱。个体处于公开的环境中,受到众人的注视与审视,数据隐私的让渡使众人几乎都可以对个体进行凝视,一旦遇到热点事件,很容易发生群聚、围观现象,同时,伴随着人们的数字化生存,数据的易得性给违法行为打开方便之门,致使人肉搜索、网络暴力等现象时有发生。

(三)利益至上:扰乱网络空间秩序

新媒体的出现带来了多元的信息传播渠道,使得人们处于一个信息过载的环境中,公众的注意力成为了稀缺资源。在这样的环境下,一些新闻工作者迫于生存压力,不惜冒险采用恶搞手段去争夺公众注意力。同时,部分自媒体为了获取利益,争相追逐点击量,往往将“怎样的文章能吸引公众注意”“怎样的评判迎合公众立场”作为思考问题的出发点,甚至以剪贴、拼凑等方式,将原本不相关的事件拼接在一起,达到蹭热点的目的,又或者断章取义歪曲解读公共政策和社会热点事件,挑动公众情绪,严重扰乱网络空间秩序。这类自媒体所发挥的作用不再是呈现真相,而是建构一个象征性的“拟态环境”,使受众看到一个“到处充斥着自身意志与观念的世界”。

三、网络传播乱象根源剖析

(一)话语权弥散:众声喧哗,传播混乱

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以及智能手机的普及,使得信息发布和接收变得非常容易,人们逐渐被淹没在海量的信息中。新媒体环境下,受众不再是被动的信息接收者,而是积极参与互动的用户,人与人、人与媒介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变化;公众的表达也更为自由,越来越多的新闻第一时间在微博、微信上得以爆料,导致社会信息生产传播秩序较为混乱。互联网赋予每一个使用者同样的权力,但每个使用者的能力是不一样的,拥有了传播权力但没受过专业训练的公众,很难从事实判断、价值判断的角度筛选信息,大多数人只是基于个人直觉和情绪需要去选择想要的信息。此外,不少信息和观点没有经过严格把关,导致不良内容进入公众视线,造成公众认知偏差。总之,互联网的“去中心化”不仅使得网络空间声音繁杂、社会舆论多元、信息难以把关,也消解了主流媒体的传播力和阐释力,社会共识难以凝聚。

正如克莱舍基所说,“现在生产、复制、发行的问题都大大简单起来,导致媒介的控制不再完全掌握在专业人士手中”。新媒体时代,新闻行业的门槛逐渐降低,公众以爱好者的身份传播新闻,但是他们的媒介素养参差不齐,发布的内容普遍存在诸多问题,这也使得网络空间中信息大量冗余。网络平台的开放共享、媒体形态的丰富多样、表达渠道的畅通使得公众话语权得到了保障,与此同时,也呈现出话语权滥用现象,部分公众将网络平台作为宣泄情绪的途径,传递虚假信息、进行道德审判、干扰司法程序,导致网络空间传播的信息质量下降,影响了社会的正常发展。

(二)资本入局:注意力经济下的流量塑造

资本在粉丝文化的形成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正如马尔库塞所说,“眼球聚集的地方,金钱必将追随”。资本打造的娱乐选秀节目充斥着网络公共空间,在竞争激烈的娱乐市场中,“饭圈”已经不是粉丝们互相分享兴趣的交流社群,而是成为以打榜、做数据等免费“情感劳动”为偶像“应援”的聚集地,粉丝陷入这种娱乐狂欢的氛围中难以自拔,成为资本复制资本的“工具”。公众对娱乐内容的过度关注,不仅挤占了公共话语的空间,更打破了传播生态的平衡发展。

此外,在信息爆炸的时代,公众注意力成为稀缺资源,由此,各种吸引注意力的行为在经济利益驱动下应运而生。一些网红机构和博主为了取悦围观者、获得流量,借助各类隐私八卦问题和猎奇情节吸引受众眼球,导致网络虚拟空间变成了绯闻八卦内容的“秀场”。这些缺少价值内涵的信息降低了公众的批判思维和审美趣味,削弱了传统伦理道德,污染了网络环境生态。

(三)技术黑箱:技术隐蔽控制与数据泄露

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是按照自身规律演进的,是没有价值取向的工具,不受人的控制。然而,技术背后的设计者、拥有者、操控者却拥有相应的价值取向。作为商业机构,他们往往注重的是流量,而非内容,通过强调个性来吸引公众,缺少正确价值观的引导。此外,互联网技术的使用也对个人隐私权保护带来了较大冲击。如今,数据已经成为各类营销、广告服务商迫切需要的资源。数据挖掘和算法推荐等技术的应用,使公众的网络行为被持续记录、保存和利用,无论是具有公共属性的网站搜索、留言评论行为,还是在私人网络空间进行的聊天、动态发布、互动与分享,都能以数据形式加以留存和使用。当公众浏览网页以购买商品、获得服务时,一些互联网APP就能通过后台抓取相关数据,为某些用心不良的人获取和传播他人隐私提供便利,造成公众隐私泄露。

四、网络传播乱象治理对策

当前,我国在网络空间治理方面取得了不少成就,例如推出了“清朗网络”“净网活动”等一系列专项行动。然而,也存在一定困境和问题,需要进一步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凝聚社会共识,使网络空间治理向着更加规范化、有序化、健康化的方向发展。

(一)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强化政府监管力度

就目前网络环境来看,自媒体行业发展日新月异,但仍存在一些乱象。治理网络传播乱象,首先要不断细化完善与自媒体相关的法律法规、管理制度,明确界定平台及公众的责任与义务,对不规范行为的惩处要落实到位。其次,要针对自媒体造谣传谣、假冒仿冒、违规营利等问题出台一系列整治措施,让法纪利剑树立权威,执法机构能有效打击网络传播乱象行为。最后,要加强监管,常态化开展自媒体传播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将网络中冒出的不良苗头扼杀在摇篮中。

(二)平台提升责任观,加强行为自律

互联网时代,平台应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发挥信息筛选和传播功能,营造健康有序的网络空间环境。一方面,平台作为网络空间传播中关键的一环,应充分发挥自身的算法技术优势,对传播内容进行初步筛选,并建立严格的审核制度,以确保所传播的信息真实准确。另一方面,平台作为公众数据的拥有者,应加强自律,绝不以贩卖公众隐私来谋利,保障好公众的隐私权。互联网平台是网络空间治理的重要力量,在享受互联网发展带来商业利益的同时,要承担起社会责任,发挥好价值引领的重要作用,坚守法律法规,绝不传播有害信息、造谣生事,更不能把点击量、广告收入作为追求目标,让庸俗内容肆意传播,给公众的切身利益带来伤害。总之,平台要通过制度、机制等的建设主动承担并落实主体责任。

(三)主流媒体发挥思想引领作用,积极引导舆论

主流媒体作为思想的引领者、行动的先导者,面对纷繁复杂的互联网信息传播环境,应深耕优质内容生产、提升公信力,用权威信息疏导公众情绪,自觉扛起网络空间治理的大旗。一方面,在人人都是传播者的时代,新闻报道质量参差不齐,人们期待专业的新闻媒体对海量信息做出正确解读。这就要求新闻工作者具备宽广的知识面和扎实的专业技能,增强新闻敏锐度,深入群众,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齐爱憎,在报道重大新闻事件、突发事件时做到全面、及时、准确、公正,不断增强自身公信力、强化舆论影响力。同时,主流媒体也应积极利用网络资源,以受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另一方面,互联网传播主体的多元化让信息把关变得较为困难。网络平台信息发布门槛低、速度快,如果把关人缺失,信息内容就会鱼龙混杂,导致公众对媒体的信任度降低。因此,主流媒体应加强对内容来源、信息发布的管控,仔细审查,强化舆论监督,壮大网络正面舆论;同时,顺应网络发展潮流,积极引进各类高新传播技术,实时监控舆论风向,为主流意识形态网络话语的传播营造清朗的舆论环境。

(四)公众提高媒介素养,理性辨别媒介内容

网络传播的匿名性和开放性为公众在网络空间发表言论提供了相对宽松的环境,当公共热点事件发生时,公众出于对事件的关注引发讨论,大量的意见汇集逐渐发生极化,呈现不同情绪对立的状态,部分公众做出非理性行为,导致出现传媒暴力现象。因此,公众使用自媒体发声时要更加谨慎,一是要自尊自律,恪守社会公德,避免成为网民攻击的实体对象;二是要提高自身网络道德素质,学会冷静、理性地看待各类社会现象,在网上不发表过激和失实言论;三是要增强网络风险防范意识,加强个人网络信息的保护,避免被他人利用。此外,公众还要掌握新媒介的使用能力,学会利用媒介获取多方信源,理性辨别媒介内容,抵御不良信息。总之,在互联网纷繁复杂的海量信息面前,公众要努力提升媒介素养,在发布和接收信息前进行理解、分析、判断,提高核查能力,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理性使用言论自由权,传播真实的信息,并对自己的言论负责。

五、结 语

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作为重要的意见表达平台,也可以传播谣言,带来社会恐慌。要最大限度地避免其所带来的负面问题,就要通过制度、管理、规范等手段构建起有效的治理体系,真正造福人类。但是,构建天朗气清的网络空间并非一朝一夕,在社交媒体时代信息传播的扁平化和去中心化影响下,网络空间治理不再单纯是专业新闻机构的责任,而是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性工程。只有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主流媒体、公众等各方面共同参与、协同治理,才能不断优化网络空间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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